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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公积金中心履行法定职责促进依法行政

2017-05-25 18:12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职能转变,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公积金中心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审批机关、收费设置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确定了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从工作环节、审批设立、办结时限、窗口职责、执法文书、监督制约等方面进行科学重组和流程设计,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经自查**后,保留行政权力3项(其中行政处罚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权力共精简40%(其中行政审批精简33%),实现了全部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事项的“零收费”。中心还设置了政务**代表一岗,授予政务**代表以中心名义行使中心职权范围内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决定权、**件的协调处置权、办 理结果送达权、办 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应诉代理权。中心行政审批窗口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认真开展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办 理,实现了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入、一个窗口出”的 “一站式”服务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为人民群众办事提供了便捷服务。二是丰富催建催缴措施,强化住房公积金建制管理。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实行政策宣传、电话催收、发放催建催缴通知书、****的递进式工作方法,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拒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单位的违法行为,在宣传到位、主动服务到位的情况下,实行人性化操作,尽可能不轻易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于一些长期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采取“政策告知、限期办 理”,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并重;对确有困难的单位,既告知义务,又换位思考,根据国家规定办 理相应缓缴手续,做到服务到位、措施有力、程序得当。在狠抓日常归集措施落实的前提下,中心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多次率员深入县市区,选择资金充足、影响范围大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攻坚,有针对性的开展催建催缴,力争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2016年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71个新增缴存职工5100人。三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公积金中心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在狠抓常规业务培训的同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交流学习活动,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理解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运用能力。